一、“反催收”詐騙團伙案例
2023年底,公安機關成功打擊了一家從事“反催收/代理維權/債務協商/債務優(yōu)化”業(yè)務的公司,控制了67名涉案人員,并查扣了300余臺涉案的電腦和手機。經過審查,該公司管理層、業(yè)務骨干和外圍核心協助人員等4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詐騙罪及偽造印章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該公司以“債務協商”、“債務優(yōu)化”等名義開展業(yè)務,通過短視頻平臺吸引逾期負債人群的關注,并引導他們添加銷售人員微信。銷售人員通過偽造的法律背景、職業(yè)裝照片、PS營業(yè)執(zhí)照、線上電子合同等手段,將自己包裝成“法務”人員,對負債人員做出虛假承諾,如1-3年延期還款、防范催收人員聯系緊急聯系人、減免全部息費、不會被起訴等,以此誘使負債人支付5%左右的“債務協商”費用。
他們讓負債人郵寄手機卡或設置呼叫轉移,由“法務”代接催收電話,以此屏蔽負債人對催收的感知。他們還使用偽造的借款平臺協商錄音或聊天記錄欺騙用戶已與平臺達成一致,偽造出“延期還款”和“不被催收”的假象。他們通過偽造困難證明、醫(yī)療診斷等假章文書,騙取借款平臺的困難用戶救濟政策,或通過虛構違規(guī)催收事實、高頻向監(jiān)管部門惡意信訪投訴等嚴重損害社會公共資源的手段,實現為債務人停催、減免應付息費的目的。
如果負債人向借款平臺核實情況,會發(fā)現自己身份被“法務”冒用且使用了虛假信息投訴信訪或使用偽造的材料申請救濟。借款平臺不僅沒有給予其停催、免息、延期政策,還會追究其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責任。此時負債人如想退款,則會被“法務”以話術拖延或冒充律師進行恐嚇,最終導致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后果。
二、“反催收”詐騙套路分析
“反催收”一般是指以非正常手段幫助債務人惡意躲避債務的行為,目前已形成“產業(yè)化”的“反催收組織”。他們的套路一般如下:
1、在互聯網搜索引擎、社交平臺上大肆發(fā)布“代理投訴、征信修復、延期還款”等宣傳來獲取客戶,作出虛假承諾,收取高額服務費 ,并要求客戶提供詳細的個人信息。
2、與債務人串通,偽造有關機構出具的低收入證明、住院證明等,假裝弱勢群體申請減免費息、延期還款。
3、利用各類投訴監(jiān)管渠道,針對催收反復投訴,甚至 歪曲事實,誘導媒體發(fā)布負面輿情,制造輿論壓力。
消費者一旦落入騙局,不僅會被詐騙高額服務費,自身的債務信息、身份信息、家庭信息、實名電話卡等信息也會被泄露。黑產團伙不僅會冒充受害人實施惡意投訴、偽造材料等違法行為,還會在掌握受害人信息后,對其建立特征畫像,再去實施套路貸、詐騙,榨取消費者剩余價值 。
三、樹立正確金融理念拒絕“反催收”套路
在金融消費過程中,做到以下幾點,避免遭受“反催收”詐騙:
1、養(yǎng)成量入為出、合理借貸的良好習慣,不過度超前消費、過度借貸,若個人貸款、信用卡出現逾期,或信用報告出現逾期記錄,應積極與金融機構溝通,不要試圖逃避債務或采取非法手段解決債務問題。
2、了解“反催收”組織的本質和危害?!胺创呤铡苯M織通常以非法手段為債務人提供債務協商、代理維權、債務優(yōu)化等服務,騙取債務人的錢財,并擾亂金融行業(yè)秩序。要認識到這些組織的非法性和危害性,不要輕信他們的虛假承諾和手段。
3、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處理債務問題時,要保持冷靜和理性,不要被不法分子所迷惑。同時,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和隱私,不要輕易泄露個人信息和銀行賬戶等敏感信息。
4、及時報警和舉報。如果發(fā)現涉嫌“反催收”詐騙的行為或線索,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相關部門舉報,提供相關證據和信息,協助相關部門打擊此類犯罪行為。